新闻公告

教育研究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、院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

浏览次数: 添加时间:2024-03-08

各位同学:

      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、院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各类奖学金申报名额

     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、院级奖学金指标数如下,详见附件1:

教育研究院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指标数

教育研究院2024年校庆期间院级奖学金指标数

      注:“懋元团队奖”由团队负责人申报。

二、参评要求及参评材料报送要求

      部分奖学金具有特殊限制性要求,请参评人仔细阅读附件2后再填写申请材料。

      各参评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(详见附件3):

      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、院级奖学金各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

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:

文件名:××申请表-张三;××汇总表-班级。

三、参评材料的截止时间

      以班级为单位,请各班班长于:

     2024年3月11日22:00前将奖学金纸质材料由班长统一交至学院217办公室、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1308058041@qq.com。

     由于评奖工作时间紧迫,请各参评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材料,准时提交,逾期恕不催报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,由此造成的后果,由参评人负责。

四、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

1.获得过202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、2023年国家奖学金、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(文庆、本栋、亚南三大奖除外)。获过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,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

3.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4年国家奖学金(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,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)。

4.凡已获得文庆、本栋、亚南奖学金的研究生,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1. 若发现重复使用科研成果参评及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将取消所有评奖评优资格!

2.各班派一名代表参与奖学金评审(参评学生不可兼为评审小组成员)。

2.此次参评文庆、本栋、亚南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,若参评人有意参评其他奖项,可同时提交三大奖和校奖的申请表。

3.此次校级奖学金与院级奖学金同时评定,除三大奖外,在申请奖学金时可不填具体奖项,院评委将根据综合情况及学生是否服从院级、校级以及不同奖项之间的调剂情况进行统筹安排。

4.学生申请三大奖的事迹材料包含该生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,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(学院无法查证的事迹不得填入),且需简练语言,规范表述,严格参照范本填写。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汇总材料中予以删除。

5.请务必认真阅读附件中的各项文件,满足奖学金申报基本条件后再进行申报。

6.学院评奖细则有更新,请以教研院[2024] 01号最新版评奖细则为准

7.各项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,下附《关于2024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》链接

https://xsc.xmu.edu.cn/info/1027/35431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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